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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根据GB12268确定危险货物的正式运输名称和编号,并在包装标签上注明,并且标签内容清晰可见,标签上发货人和收货人需要有醒目的识别标志,明显易读,标签能经受住日晒雨淋。需要贴在反衬色表面,不能遮挡,不能与其他包装件的标签标记混贴在一起,要分开贴。
2、超过450L的集装箱和容器,需要在相对的两面都贴上标签。超过50KG的采用醒目耐久的标签注明其许可的总质量。
3、根据不同包装件的设计,需要在容器外醒目的贴上耐久的包装件标签,比如:IP-1型、IP-2型、IP-3型、A型、B(U)型、B(M)型、C型。其中B(U)型、B(M)型和C型还需要采用防火防水的三叶形标志。
4、如果是放射性物质,需要贴上“放射性LSA-I”或者“放射性SCO-I”等标识。标签应贴在包装件外部的两个相对的侧面,如果是集装箱则外部4个侧面都需要贴。
5、如果没有具体列举在GB1268危险货物一览表中的,则利用GB6944来确定主要危险性类别。除了需要有主要危险性类的标签外,还应该贴上次要危险性标签。主要危险性标签和次要危险性标签应该彼此紧挨着贴。
6、需要国际运输的,标签标记应该按照原设计过的批准证书做出。
7、标签上的文字、符号、号码除个别规定了底色的,应该采用黑色来表示。